彰濱光電招標違失虧損近70億元 經濟部遭監院糾正
彰濱光電招標違失虧損近70億,監察院今日公告,對經濟部提出糾正。(資料照)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經濟部2016年起承辦7件彰濱工業區海域範圍太陽光電標租案,在投標須知「電價回饋金」相關設計上有違失,導致政府20年電價回饋金總額將減收近台幣70億元,監察院今(22)日公告,此案嚴重影響國庫收入,對經濟部提出糾正。
據公告內容,經濟部2016年起依行政院指示辦理「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及「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等7件彰濱工業區海域範圍太陽光電標租案。
然而,經濟部卻未在投標須知中設計「電價回饋金」的下限比率,且又在後續標案評選中降低回饋金評選比重,評選過程也有明顯不合理和明顯差異情形,最終讓回饋金設於1%至3%的廠商得標。
此外,該廠商在得標未滿週年即違約將公司轉賣,被經濟部查出要求買回並主導經營權後,又以甲、乙種特別股手法,讓原公司擁有表決權、分配股息紅利、分派剩餘財產等實質權力降至10%,持續違反契約規定。
監察院今日公告,經濟部所辦相關光電標案嚴重影響國庫收入,對標案評選過程不合理及廠商違約處置也均核有違失,依法提案糾正,將移送行政院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