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7月22日登場 不聽管制可罰3至15萬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國防部今日召開「漢光40號實兵演練」暨「萬安47號演習」說明記者會,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表示,今年萬安演習訂於7月22日至25日,若未依法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朱森村說,113年「萬安47號演習」配合「漢光實兵演習」,訂於7月22日至25日採分區方式辦理。7月22日(週一)從中部地區開始,由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等七縣市辦理;7月23日(週二)為北部地區,由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等七縣市辦理;7月24日(週三)為東部及外離島,由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等5個縣市辦理;7月25日(週四)為南部地區,由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三縣市辦理。
朱森村指出,各地區演習當日,在下午一點半到兩點會實施警報的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兩點警報解除後,民眾恢復正常作息,會由地方政府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的開設及災害搶救演練。
朱森村說,今年萬安演習除了新竹市、嘉義市擇一行政區外,其餘二十個地方政府會擇兩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朱森村於媒體疑問階段說明,新竹市、嘉義市擇一行政區是因其行政區數量較少原因。
有關警報發放及告警訊息,朱森村指出,各地區演習當日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發放「防空警報」,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
朱森村說,警報發放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以便民眾查詢運用,手機告警訊息內容
朱森村提醒,演習期間,駛中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
朱森村說,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朱森村指出,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朱森村補充,行駛在高速公路及高架橋的車輛可正常行駛,但下匝道後就必須接受警察及民防指引人員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