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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法規、未經環評 環團籲藍營撤回「花東交通三條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境保護團體今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國民黨團撤回「花東交通三條例」。(記者謝君臨攝)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境保護團體今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國民黨團撤回「花東交通三條例」。(記者謝君臨攝)

2024/05/22 12:3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領銜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引發立法權侵害行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等爭議。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境保護團體今(22)日舉行記者會,批評3草案耗財損國土、急就章,呼籲撤案。

傅崐萁所提出的3個特別條例,被民進黨團批評是「錢坑」法案,要價逾2兆元,且相關建設限期10年內完成,引發爭議。其中,環島高鐵、花東快草案已滿1個月協商冷凍期,國民黨團原排入上次院會議程,但本次議程已不復見。

針對上述3草案,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團今日舉行記者會,表達3訴求,包括:反對毫無理由架空現行(國土計畫、土地徵收、環境影響評估、原住民族諮商同意)風險控管法律程序;反對架空預算法律限制;呼籲國民黨撤案。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上述草案均有「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等用語,無視環評時程與通過與否,也無視土政徵收的正當法律程序與通過與否,顯然是立法權凌駕行政權的不良示範。

陳憲政指出,本案尚未經原民諮商同意,顯也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規範。更遑論若採BOT案,路權經營權均在財團或企業手上,開發行為不僅會破壞原民的生活環境,其經濟命脈也隨之掌握在財團或企業身上,侵害原民權益。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李春祥理事表示,憲法規定,立院不得為增加預算之提議。國民黨卻開訂單、搞建設,「這如果不是擴權,什麼是擴權?」讓建設部門當大哥,衛環部門當細漢。若3條例真的通過,未來在推建設方案時,難道後續要走的國土、土徵、環評、原民等審查都可架空?相關機關都當作橡皮圖章?

李春祥說,全球綠人認為,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計畫制定的主體是行政機關,不是立法機關,由立院指定建設範圍,強迫國發會或推動委員會制定計畫,是擴權,是侵害行政權;且3條例還要編列特別預算,解除公債上限,沒有堅強理由,就解除常規預算限制,過於浮濫,恐怕造成債留子孫的惡果。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董事長陳瑞賓指出,要求撤回的理由很簡單,未經環評和政策影響評估,這是屬於區域範圍的重大影響,對於花東整個社會、經濟、自然環境的衝擊,包含中橫穿過中央山脈,對許多保護地的衝擊,且未經討論,沒人知道要怎麼走、要設幾個點、真實要投入多少預算,這是很糟糕的法案。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專員趙逸祥則呼籲傅崐萁,立院不是花蓮國,放下權力的魔戒,聆聽選民的忠言;也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明察民意,維護議事程序正義,讓國會成為真正民主的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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