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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黑幫亂開槍 政院將拍板修法重罰關7年以上

警方起出大批的改造槍械和子彈。(資料照)

警方起出大批的改造槍械和子彈。(資料照)

2023/10/05 06:4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為維護治安,防止黑幫擾亂社會秩序,行政院今天將拍板「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對於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可出入場所開槍加重其刑,修法後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為加強管制模擬槍,製造、販賣、運送或轉讓未經許可的模擬槍,也從行政罰加重改為刑罰。

政院官員表示,近期出現開槍示威的社會事件,例如在馬路、店面前開槍,甚至行車糾紛開槍警告,這些事件雖不見得傷及人身,但卻造成公眾心理恐懼,因此有必要修法抑制幫派份子在公共場所開槍。

官員解釋,根據現行條例,幫派份子若在公共場所開槍,僅能依持槍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增訂特別加重持槍罪,並依照持有槍枝的不同,加重其刑。

根據修正草案,若持有制式或非制式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等,在公共場所、公眾可出入場所開槍,或是朝公共場所、公眾可出入場所開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制式或非制式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等開槍,則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依照現行規定,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不過,官員說,有些個案在開槍前,就準備好要去自首,且已找好律師,就是因為有可以減刑的法律優惠,反而讓不法份子抱持僥倖的心態,因此,此次修法也把條文修改為「『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讓法官依個案來判斷。

由於模擬槍極容易改造為真槍,現行規定,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公告查禁的模擬槍者,處250萬元以下罰鍰,修正草案增加刑罰,違反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以下罰金。

此外,修法增訂「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提高現行為釐清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模擬槍審認爭議的「槍砲彈藥管制審議會」位階,同時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零件、材質種類與殺傷力的相關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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