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廢止立案遭北高行駁回 婦聯會:敬佩法官
內政部過去要求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婦聯會)應轉成政黨,前年廢止其立案,經婦聯會提告,今(9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婦聯會勝訴;婦聯會表示,行政法院是人民權益受損時唯一的仲裁者,認為判決應引為司法典範,並感佩法官捍衛憲法保障。(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內政部過去要求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婦聯會)應轉成政黨,前年廢止其立案,經婦聯會提告,今(9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婦聯會勝訴;婦聯會表示,行政法院是人民權益受損時唯一的仲裁者,認為判決應引為司法典範,並感佩法官捍衛憲法保障。
內政部認定婦聯會是政治團體,過去依「政黨法」規定,要求其限期轉成政黨,未果後,在前年4月27日廢止其社團立案,遭到婦聯會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宣判,婦聯會勝訴,可上訴。
對此,婦聯會表示,內政部曾要求婦聯會限期修改章程,經提告後北高行在10月27日撤銷內政部處分,今在另外一庭又撤銷內政部廢止婦聯會立案的行政訴願與原處分,除確認人民的結社自由及表現自由應受憲法保障的原則外,更以明確的體系解釋處理了不同法律中間的扞格,充分發揮行政訴訟法院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增進司法功能的宗旨。
婦聯會認為,行政訴訟是人民扭轉政府以行政命令逼迫的唯一途徑,而該院法官則是人民權益受損時唯一的仲裁者。唯有公正、勇於擔當的法官,人民權益才有希望受公平合法保障。
婦聯會表示,北高行的兩個庭對於政黨法過當戕害「非以參選為目的之政治團體」的看法相一致,應引為司法典範;且兩庭法官對於憲法保障的人民權益均能堅持捍衛,不為勢劫,不受政治干預,令人深為感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