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且介入」香港議題 民眾黨團提案修「港澳條例」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針對中國人大將審議「香港版國安法」,立法院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指出,台灣民眾黨「關心且介入」香港議題,黨團已提案修正「香港及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明確訂定庇護政治迫害者辦法,呼籲內政委員會召委儘速排案,也期待執政的民進黨團或行政院提出版本併案審查,實質「撐香港」。
由於立法院本會期將於5月底休會,若未排審「港澳條例」必須等下會期從頭來過,張其祿表示,台灣民眾黨「關心且介入」香港議題,香港危機迫在眉睫,呼籲召委陳玉珍下週能排審「港澳條例」,這樣還有機會在6月臨時會拚一下。
張其祿表示,也期待民進黨團或行政院提出版本草案併案審查,畢竟港澳人民若受到政治迫害,我們應該跟他們站在一起,實質提供協助。
下週輪值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受訪表示,因復議期的時間落差,並未收到該提案,但民眾黨團若在時限內向她說明該優先法案重要性,不排除下週變更議程、排入審查。
張其祿表示,港澳條例第18條現行條文「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港澳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內容過於空泛,行政院也未另定程序或審查辦法來保障相關申請庇護者之權利,對於緊急危害的明確標準、必要協助的具體方案、是否給予合法居留權都模糊未定。
民眾黨團提案主張,因戰爭而導致流離失所者、種族、宗教、性別或性傾向、屬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治意見,離開香港或澳門,且有充分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致不能受香港或澳門之保護或因該恐懼而不願返回香港或澳門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庇護。
民眾黨團草案明定,主管機關接獲庇護申請後,應依要件實質審查,並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召開審查會;審查成員須有促進及保障人權有關之公民團體實務經驗且著有聲望者不可少於1/3,任一性別之委員不得少於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