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有地BOT挨批失公益性 民進黨團將提案要監督權
2019/10/24 15:12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今天繼續進行市政總質詢,黨團總召何博文、書記長周雅玲等表示,公有土地要BOT開發,應經過市議會的同意,並表示未來會在市議會提案;新北市長侯友宜強調,BOT案沒有使用市府預算,依法不需接受議會監督,市府依法辦事,一定會讓公共利益極大化。
市議員鍾宏仁、李坤城、鄭宇恩、彭佳芸、廖宜琨、張志豪等也陸續提出多項BOT案,認為開發後的結果,都失去了原本主體設施的形式與功能;李坤城說,學校廁所報拆都要經過議會同意,BOT開發案使用市府土地,卻不須經過議會同意,議會沒有監督權,衍生許多問題。
李坤城說,以三重玫瑰停車場BOT案為例,廠商財務評估後,原本附屬事業使用的樓地板面積,從3分之1變為2分之1,放大了廠商利益,原本規畫的公托、公幼等公益設施空間都變小了。
彭佳芸也提到新北產業園區的「晶冠廣場」,現在大家都只知道是賣場、宴會廳,原本市主體的停車場不僅無法容納進出該棟大樓的車輛,遑論提供周邊停放,連公益的市民活動中心,也幾乎無人知曉,使用乏人問津。
李坤城說,澎湖縣政府為了防止BOT重大弊案,2016年由議長提案通過公有地BOT開發案必須經過縣議會同意;周雅玲強調,後續將會提案,要求公有土地要做BOT案,必須經市議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