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污水下水道收費自治條例 再送議會闖關
新北市政府每年負擔下水道操作維護經費約需9 億元。(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提供)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今(17)日一讀通過「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水利局長宋德仁指出,新北市是六都中唯一未收費的,市府每年下水道操作維護費負擔約9億多元,自治條例通過實施後,可望減輕市庫負擔。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今天一讀通過,將送法規委員會審查;水利局局長宋德仁指出,依據「下水道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用戶使用下水道,應繳納使用費;目前僅新北市及澎湖縣尚未訂定收費自治條例。若以接管戶92萬戶、每戶依內政部資料2.56人計算,每年收取總金額至少9.7億元,除可減輕財政負擔,也可作為後續建設及維護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