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案 北市官員赴監院說明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到監察院說明京華城容積率案,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向媒體做說明。(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京華城容積率議題,威京集團主張560%、北市府堅持392%,監委劉德勳前年認定容積率應為560%,並糾正北市府,但此事遲未解決,監委今要求北市府官員赴監院說明,代表台北市長柯文哲赴監院的副市長林欣榮說,有條件支持560%容積率,要依據當年都市計畫的規定。
台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受訪時說,當時都市計畫變更的全區初容積率是392%,但回饋30%的公園用地後,所謂L型的基地,包括京華城及西北側小基地,整體開發容積率為560%,但如果不能整體開發,依照102年監院的調查報告跟都市計畫意旨,不能單獨認定個別容積率,需透過都市計畫來予以認定。
張剛維指出,北市府認定,未來個別基地可以透過都市計畫程序認定其法定容積率,若京華城要提高容積率,可從初容積率392%加上考慮其周邊的環境及容受力等等的條件,透過獎勵容積或是其他方式申請提高容積率,但必須在未來都市計畫變更時到都市計畫委員會來審議決定。
張剛維說,市府會將認定結果告訴京華城,若京華城對於市府認定結果不滿意,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處理;而京華城目前並沒有提出任何都市計畫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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