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江國慶冤死案 陳肇敏等6人判賠5955萬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判決陳肇敏等6人賠償5955萬。(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判決陳肇敏等6人賠償5955萬。(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4/05/29 17: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於1997年遭控涉嫌姦殺女童被軍法判刑槍決,後特偵組重啟案件偵辦,調查後認定江國慶乃遭刑求逼供而冤死,且真兇另有其人。事後軍方賠償江家1億餘元後,轉向涉嫌刑求取供的陳肇敏等6人各求償1474萬元,今下午台北地院判決陳肇敏等6人,共需賠償5955萬元。

軍方在賠償江家1億餘元後,轉向涉嫌刑求取供的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前軍法室主任曹嘉生、江案檢察官黃瑞鵬、反情報隊成員柯仲慶、何祖耀、李植仁(已歿由繼承人承受)等6人各求償1474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今天下午宣判,陳肇敏、柯仲慶要各賠1474萬元,曹嘉生、何祖耀各賠859萬元,已過世的李植仁由2名子女繼承賠1289萬元,至於黃瑞鵬則免賠。

1997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被姦殺案,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被軍方火速偵辦結案,並隨後遭到槍決,事後特偵組重啟調查,後軍事法院再審改判江國慶無罪,並認定江乃遭刑求逼供冤死,更認定兇手另有其人,最後國防部依法補償江家約新台幣1億3000多萬元,並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人財產。

前國防部長、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遭判須賠償。(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前國防部長、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遭判須賠償。(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挺選手拚好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