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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平價幸福住宅 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台東縣幸福住宅將位於康樂火車站旁。(記者張存薇攝)

台東縣幸福住宅將位於康樂火車站旁。(記者張存薇攝)

2016/04/16 08:00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縣府推動在康樂火車站旁建「幸福住宅」,縣議會臨時會昨天在閉會前,三讀通過「台東縣幸福住宅出售及管理自治條例」,不過議員林參天、張卓然質疑恐發生延遲交屋、品質不良等糾紛,要求縣府訂出縣府違規罰則,建設處長吳慶榮承諾將「縣府若延遲交屋、應每日罰款千分之三工程經費、可連續罰三年」列入與承購者契約書內。

延遲交屋開罰 納入契約

台東縣政府幸福住宅約兩千七百多人通過預購申請,符合資格者必須在卅日前提出正式申請,再交由建設處審查資格後,抽出三百戶承購者,而為了有明確的法條依歸可審查承購者資格,建設處趕在臨時會前提出自治條例,明訂承購資格、承購五年內不得移轉、滿五年則可將住宅及基地出售或贈與給符合承購資格者等共十二條條文。

張卓然認為包括知本捷地爾開發案、美麗灣渡假村等案都出問題、縣府卻無人負責,幸福住宅蓋下去後萬一有問題怎麼解決?林參天則以眷村改建的岩灣新村爆發糾紛為例指出,公共建設易發生糾紛,縣府能保證幸福住宅不會有糾紛嗎?包括住宅品質、是不是會延期交屋,都可能讓承購民眾承擔損失,建議自治條例應列入「縣府若延遲交屋、應每日罰款千分之三工程經費、可連續罰三年」,最後經協調,改列在縣府與民眾的承購契約中,自治條例未修正,三讀過關。

以成本價推出 220至330萬

幸福住宅基地位在康樂火車站旁,共三百戶,分為廿、廿五、卅坪三種房型,售價以建築成本及用地成本考量,最低約為兩百廿萬元,卅坪則約三百卅萬元,預登記者以卅坪需求佔絕大多數,未來若民眾反映仍有需求,縣府亦會評估推出第二期幸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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