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住宅 入住資格
2016/02/29 08:00
根據「住宅法」定義,社會住宅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
新北市計畫於108年前至少完成7000戶社會住宅,主要照顧對象鎖定青年及弱勢族群。以青年社會住宅為例,申請條件為年滿20歲以上國民,設籍或在新北市就學、就業,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血親,名下在北北基桃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未領取政府住宅補貼,且最近一年綜合所得在新北市家庭年收入50%分位點以下(104年為111萬元),實際申請條件依最後公告為主。
三重大同南段及大安段青年住宅分別有195戶及133戶,內部附設電視、洗衣機、冷氣、熱水器、冰箱、櫥櫃等基礎家具,預計5月公告租金標準及申請條件,6月受理申請,並進行資格審核、抽籤,最快9月入住,期間開放民眾參觀,中和秀峰段提供814戶,預計8月受理申請,最快11月入住。
(資料來源:新北市城鄉局/整理:記者賴筱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