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孩交保母 媽媽消失

2006/10/05 06:00

口頭約定 月付2萬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職業保母黃群晏9月2日受林姓女子之託,全天候照顧林的5歲女兒,雙方口頭約定每月酬勞2萬元,沒想到快到付費之際,林女突然失聯,黃群晏不知如何處置,只好求助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暫由社會局安置女童。

昨天上午10時,黃群晏帶著林姓女童到派出所,向警方哭訴林女狠心丟下活潑可愛的女童不管,她相信林女可能日子不好過,所以過去一個月的酬勞她不要了,只希望林女出面帶回女童,別讓女童小小年紀就要面對家庭破碎的悲劇。

付款期到 找不到人

黃群晏說,她在報紙分類廣告上,刊登自己從事保母的資訊,林心玲主動連絡,希望她幫忙帶5歲女兒,當時雙方約定9月份由黃群晏全天候照顧女童,10月起女童要讀幼稚園,黃群晏只要負責課後的夜間照顧,雙方約定每月2日支付保母費用2萬元。

眼看林女穿著整齊、談吐優雅,黃群晏不疑有他,9月間她也多次撥打林女的行動電話,跟林女討論女童的情形,9月21日林心玲還先支付了1864元費用,沒想到9月29日,快到雙方約定付錢的時間,林女突然失聯。

向警求助 女童安置

黃群晏心急如焚,每天都試打電話要連絡林女,卻始終沒有回應,她只好帶著女童向警方求助,警方除試著繼續找林女,也通知桃園縣政府社會局先安置女童。


保母自保守則

●蒐集對方資訊,包括家長職業、住處、經濟狀況、連絡方式,也要有對方親戚等第三者連絡電話。

●受託孩童前,最好走一趟對方住處,向對方的鄰居打聽狀況,或向以前的保母求教。

●決定照顧對方的小孩時,最好與對方訂定契約,不過目前保母還沒有定型化契約,雙方可針對酬勞、照顧小孩的基本要求等內容討論,寫成白紙黑字。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社會局長許育寧,整理:記者周敏鴻)


如何選保母?

●家長要確保孩子受到保母良好的照顧,最好挑選有證照的保母。

●領有證照的保母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列冊管理,家長可電洽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索取保母資料,再從中挑選適合者。(製表︰記者周敏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