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開源 追納中華郵政印花稅
2015/12/17 08:00
〔記者侯承旭、葉永騫/屏東報導〕為拓展財源,屏東縣政府鎖定中華郵政,要求其在屏東的營業單位應在屏東繳納印花稅。
印發稅屬於地方稅,舉凡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分割或讓受不動產契據等,都必須繳納印花稅。屏東縣每年的印花稅收入約一點一億元。
屏東縣政府每年支出逾三百億元,屬於自主稅收僅五十五億元,為擴大財源,縣長潘孟安指示在「不加稅於民」前提下,研議稅收來源。
初估每年須繳約千萬元
屏東縣稅務局鎖定中華郵政公司印花稅做為稅收項目,要求其在屏東縣境內營業單位所產生的印花稅,必須向屏東縣政府繳納。稅務局初估中華郵政每年須繳約一千萬元給屏東縣。
中華郵政︰總公司統一申報
屏東郵局表示,對於縣府要求印花稅在屏東縣繳納,已經反映給總公司,但是總公局表明,印花稅都是由總公司統一申報,不能在各縣市申報,已向屏東縣稅務局表達及說明。
稅務局長程俊表示,印花稅主要產生於金融機構所開具的銀錢收據,經查屏東縣境內各金融機構的印花稅都在屏東縣繳納,唯獨中華郵政卻在總公司所在地的台北市繳納,收入全歸台北市政府,不符公平原則,也侵害地方政府的財稅權。
縣府不排除登門拜訪溝通
縣府官員透露,縣長潘孟安對於此案相當重視,不排除登門拜訪中華郵政溝通,也會串連其他縣市爭取中華郵政在各縣市申報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