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損現金救助 821前提出申請
2015/08/13 06:00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蘇迪勒颱風過後,屏東縣統計農業損失金額已逾「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的一億八千萬元,農委會正式公告屏東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縣長潘孟安呼籲受災農漁民盡快於十天內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農業處指出,颱風讓轄內香蕉、木瓜等作物損失慘重,各鄉鎮市公所陸續回報統計情形,截至前天已逾中央公告現金救助門檻,經報請農委會救助後,農民在八月二十一日前,依規定提出申請,通過審核就能領取補助。
農業處指出,除了填申請表,還必須檢具土地登記謄本或土地所有權狀、租賃契約書或委託經營契約書、印章、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等,假日照常受理,籲請農民盡快向受災土地所在的公所辦理。
農業處長姚志旺表示,為了加速農民領取補助,縣府要求各公所人員一面受理申請、一面派員會勘,同時要求公所將受理的受損案件分批送審,縣府彙整之後送往農糧署,農損救助金就會直接匯到農民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