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農藥超標 複驗不合格將罰
2015/05/12 06:00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手搖茶農藥殘留超標事件爆發後,縣衛生局接獲通報十七件源頭來自縣內,並稽查十九家製茶廠或茶葉公司,衛生局長黃昭郎昨在縣務會議表示,已針對這些問題茶採樣複驗,複驗若農藥殘留符合規定即解封,否則即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
黃昭郎指出,自四月二十三日手搖茶農藥殘留超標事件爆發後,衛生局共封存三十四噸茶葉,包括烏龍茶、紅茶等,由於目前許多問題茶,都係製茶廠或茶葉公司將本地茶農生產的茶葉或進口茶混合後出售,且對茶葉來源無法交代清楚,未來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衛福部訂定的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要求製茶廠或茶葉公司清楚標示茶葉品名等內容與產地。
可處6萬到2億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可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停業、甚至廢止其公司、工廠登記;至於茶葉標示不符,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產地標示不實則可處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處長陳瑞慶也表示,縣府和農糧署自上月起進行查廠,抽驗五十六家,就茶菁、半成品及成品抽驗九十六件,其中第一批檢驗五十四件中,有四件農藥殘留不合格,將進行訪談,若責任歸屬於業者,將依違反農藥管理法裁處一萬五千元至十五萬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