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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武德殿 地主促價購或以地易地

二林武德殿地主洪錦松(右)與洪妙誕提出搶救說帖。(記者劉曉欣攝)

二林武德殿地主洪錦松(右)與洪妙誕提出搶救說帖。(記者劉曉欣攝)

2015/04/22 08:00

列歷史建築 逾7成為私有地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被縣府文化局列入歷史建築的二林武德殿,因其中超過七成的土地均屬私有,地主不滿縣府遲遲不解決土地問題,主動提出搶救行動說帖,希望縣府能以徵收價購或以地易地方式解決問題,讓歷史建築成為二林地標。地主表示,若是縣府一再拖延下去,不想面對問題,他們不排除將武德殿搭上鐵皮圍牆,以表達沉重抗議。

日治時期因崇尚武道,因而成立「武德會」,並透過警察系統的推廣,二林武德殿建於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年),屬於警察系統的道場,作為訓練警察武藝戰技的基地。戰後日人撤退,武德殿轉為二林警分局辦公廳舍一部分,並在九十三年(二○○四年)間,被縣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和風式建築,在台灣已剩不多,相當具有特色。

縣議員洪宗熠表示,二林武德殿座落公私共有土地,原因不排除是早年產權相關手續沒有完備,但是縣府如果認為歷史建築有保存必要,就要展現決心,不要讓土地爭議懸而未決。

地主代表洪錦松、洪妙誕都表示,二林武德殿具有保存價值,但土地卻無法解決,公部門長期不作為也不處理,讓地主既拿不回私有土地,也不能動歷史建築一根汗毛。

洪錦松強調,搶救二林武德殿最可行的就是土地徵收與以地易地,但是徵收費用初估要四千多萬元,以政府財政情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因此,最可行的是「以地易地」,也就是二林分駐所對面的老舊警察宿舍,宿舍地主為縣警局與國有財產署,符合都市計劃法相關法令精神。

文化局允諾 與地主當面溝通

針對地主的意見,縣文化局長吳蘭梅表示,將直接與地主面對面溝通,以解決二林武德殿土地問題,目前該局已展開修復工程的規劃設計,希望爭取文化部經費來維修。

縣議員陳一惇強調,古蹟保存不只是保存一棟老房子,希望二林武德殿能朝文化園區發展,成為二林地標;台灣劍道聯盟秘書長莊益源就表示,全國僅存的武德殿,大多都是回歸劍道專用空間,希望縣府早日解決土地爭議,共創雙贏。

列為歷史建築的二林武德殿,周遭盡是棄磚與雜草。(記者劉曉欣攝)

列為歷史建築的二林武德殿,周遭盡是棄磚與雜草。(記者劉曉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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