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當選人涉賄 花檢提當選無效
2014/12/12 08: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鳳林鎮北林里長當選人李坤騰涉嫌在選前以禮品向選民行賄,被花蓮地檢署依賄選罪嫌起訴,由於李坤騰順利當選里長,檢方昨向法院遞狀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但李坤騰本人仍喊冤,認為他是贊助中秋禮品,並無賄選,選民的選票就是肯定清白。
花蓮地檢署指出,李坤騰涉嫌在八月底於北林三村社區發展協會的中秋晚會拜票後,接續交付價值一百多元、事先大量準備的電蚊拍及手電筒等禮品,給具有投票權的村民,並請工作人員散發選舉文宣及在旁請求里民投票支持,檢方認為涉嫌交付賄賂給有投票權之人,並約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
李坤騰在上月二十九日以二三七票當選北林里長,花蓮地檢署在選委會公告當選名單後,昨天依選罷法第一百二十條,對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其當選資格。
花蓮地檢署指出,當選人對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候選人得對之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