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輻射屋罹病 可申請慰問金
2014/11/07 06:00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在台北市受輻射污染建築物影響健康的民眾別忘了自身權益。台北市衛生局訂有「台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一九九五年九月七日至二○一四年一月廿一日期間,因受北市輻射屋影響,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皆可申請慰問金,申請期限至明年一月廿一日,最高有五萬元補助。
申請期限至明年1月21日
衛生局表示,申請條件是曾於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居住、就業、就學的民眾,任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一毫西弗以上,經醫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提供一次定額的罹病補助;其中惡性腫瘤或再生不良性貧血每人五萬元、早發性白內障每人三萬元,若死亡每人兩萬元,各項慰問金每人僅補助一次。
若在二○一四年一月廿一日後罹病或死亡,則須於疾病診斷或死亡日起一年內,備齊申請書、暴露證明、醫療或死亡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申辦方式,向北市衛生局提出申請,相關訊息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打市民專線1999轉186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