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愛性碟 傳給「情敵」示威
2014/09/05 08: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30歲黃姓男子10年前認識15歲陳姓少女網友,黃男酷愛將二人性愛過程錄影拍照作為留念,後來跟第二任女友17歲曾姓少女也同樣拍下性愛光碟,黃男雖和曾女結婚,但事過境遷後2女各自琵琶別抱,黃男懷恨在心,竟把當年交歡影片傳給情敵「示威」。新竹地院依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刑3年。
前妻也被拍性愛過程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陳姓少女分手後,仍將二人的性愛光碟妥善收藏,不時拿出來回味;隔年結交曾姓少女,照樣拿攝影機拍下性愛過程,甚至還拍下少女的性器官特寫。
事後黃男雖和曾女結婚,但不久就離婚。101年間黃男得知陳女和前妻都另結新歡,一時醋意大發,竟把當年與2女的性愛光碟,上傳到臉書及色情網站,供不定人士瀏覽,黃男甚至還寄陳女的裸照及性愛照給陳女先生。
不滿另結新歡PO網
案經陳女控告黃男,警方前往黃男住處搜索,當場在電腦硬碟找到陳女的性愛影片檔,甚至還找到另一名女子光碟,經比對才確認前妻曾女也受害。黃男被拘提時已到中國經商,今年初返台後即被逮捕並收押迄今。
檢方原本認定2女遭黃男脅迫強拍裸照、性愛照,還上傳網路分享供人瀏覽,造成2女身心痛苦,行徑惡劣,向法官求處重刑。
判3年 且應強制治療
新竹地院勘驗性愛光碟後,發現屬合意之下拍攝,且黃男犯行於96年前,得適用減刑條例,依對未滿16歲少女猥褻、性交罪、拍攝未滿18歲性交猥褻照及錄影等罪判刑3年,刑前應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