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電玩 百貨賣場新樂園
2006/07/04 06:00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將開放大型百貨公司與購物中心設置益智類電玩遊戲機(如夾娃娃機、籃球機等),商業處表示,北市內約有50處百貨公司、賣場符合設置條件;此外,益智類電玩與學校的距離也從1000公尺修正為50公尺,待「台北市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將先試辦,一年後檢討修正才正式實施。
商業處一度草擬兩方案,認為開放百貨公司、賣場設置益智類電玩,或是同等規模的經營體也可以設置益智類電玩,昨天在市長馬英九裁決下,只允許百貨公司和賣場可以開放設置,而且資本額需達一億元以上、全棟營業面積超過一萬平方公尺、最小單層樓地板面積1650平方公尺以上者,才可以申請設置益智類電玩,再者,還要符合分區使用原則,只能在商2、商3與商4設置,並且營業時間限制夜間10時至隔天早上8時不得營業。
此外,原本益智類電玩只能設置在距離醫院、公私立學校、幼稚園、圖書館等1000公尺以上,昨天也修正為距離國中、小學、高中、職校與醫院50公尺以上即可,而設置益智類電玩的場所接鄰的道路寬度須12公尺以上。
商業處副處長黃以育表示,新修正「台北市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將規定機台資料採委員會審查制,申請的營業單位必須報請市府設置委員會,由委員會審查申請資格及擺設的機台內容,業者不得私自設置,「台北市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試辦施行一年後還會檢討修正才會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