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化妝品標示不實 下架
2014/05/09 06:00
〔記者游蓓茹/台北報導〕母親節快到了,台北市法務局、衛生局聯合抽查六大網購通路販賣的化妝品、保養品,發現十一項商品標示不清、四項廣告誇大不實,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說,化妝品沒有療效,若宣稱能「抑制細菌、消除贅肉、鎮定消炎」都屬違法,若標榜能「減低過敏機會、改善皺紋」等,也需經過衛生局確認成分符合,才能刊登,否則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重可處業者五萬到十萬元罰鍰。
法務局抽查7net 雲端超商、奇摩購物、PChome線上購物、momo購物、東森購物及森森購物的三十項化妝品,包括口紅、眼影、腮紅、精華液、化妝水,發現十一項商品外包裝未依照規定標示或虛偽誇大,例如奇摩超級商城販賣的自白肌化妝水,外包裝標示「協同膠原蛋白生成」詞句誇大;momo購物的蝶戀單色眼影,外包裝未標示用途、製造日及批號。
另有四項商品廣告不實,像是奇摩販售的韓國SCINIC蝸牛精華液,宣稱「提升肌膚彈性、水分指數」,與衛生局依成分核准的內容不符;森森購物網販售的PURTIVO化妝水,也未向衛生單位申請刊登廣告,消保官陳信誠說,會向產品來源廠商開罰,網購平台也須負起監督管理責任。
Yahoo奇摩 、momo購物均表示,被點名產品均已下架,會請供應商改善外包裝標示,符合法規才會重新販售,也將加強提醒店家和供應商,更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