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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規範核定容積 引發反彈

2013/11/09 06:00

〔記者宋小海/台北報導〕北市府因應容積總量管制,以及建商團體反映容積移轉審議無明確標準,日前擬定「台北市公共設施容積移入接收基地審議規範」草案,對基地條件要求與計算公式更加嚴格;建商團體反彈指草案半途殺出,恐讓審議中建案容積獎勵一夕化為烏有,多位市議員也一致砲轟行政內規不得超出法律,要求退回再議。

都市發展局昨日至議會進行工作報告,指出容積移入計算將根據路寬、基地面積、離捷運站距離、法定容積,交由「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計算核定,因此建案申請容移更可能低於核定容移。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兩個多月前從會員審議案得知此事,昨日也與其他建築公會團體提出疑慮。

公會總幹事于俊明指出,眾多會員建案歷經數年才談成,市府卻以臨時「審議規範」加諸法律以外限制,最後容移核定零到四十%都有可能;若到審議時才知道容移額度遠不如預期,不只影響建商,也會造成民眾反彈糾紛。

工務委員會昨日還邀法規委員會召委林晉章等人列席,七位到場議員一致指「審議規範」位階過低,亦無助萬華、大同等老舊社區更新。議員陳政忠更批評,規範第三點指容積接受基地臨接八公尺以上計畫道路之臨接長度總和為二十五公尺,比照其他建築法規,顯然要求過高。

都發局長:不影響審議中案件

都發局長邊泰明說,過去監察院調查指容積缺乏總量管控機制,影響都市健全發展及造成環境衝擊,因而制定「審議規範」做為「原則」,比起修法較有彈性,未來經檢討廣徵意見再議,目前審議案件不受草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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