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保麗龍餐杯具》環局百人「掃街」大稽查
2013/04/01 08: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今日起商家禁用保麗龍餐杯具,環保局首波針對一千零一十七家連鎖飲料店全面稽查,違規者第一次查獲依自治條例開警告單,再度查獲者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局長張皇珍呼籲業者確實遵守自治條例規定,以免受罰。
台南市除了龍崎、大內、左鎮、北門與南化五個區沒有連鎖飲料店外,環保局今天至少出動一百多人,分成六十三組,在三十二區全面「掃街」稽查一遍,因工作負荷不小,稽查人員上緊發條。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第一天稽查上路,為避免店家心存僥倖,以為「今天沒來」,禁用只是說說而已,因此要求人員辛苦些,連鎖店家全部走一遍,以貫徹執行決心。
環保局廢管科表示,一百三十二個品牌、一千多家連鎖飲料店,其中約有四百多家已未用保麗龍杯具,這幾天還有店家使用保龍麗餐杯具,理由不外乎「四月一日就不再用」、「消耗庫存,沒再訂貨了」;今日起正式稽查,這些理由都不行,一旦發現使用保麗龍杯立即開勸導單,列入加強複查對象。
廢管科不諱言,難保不會有「稽查人員走了,店家又拿出來用」的情況,將長期密集稽查,除週六、日飲料消費高峰期會加班稽查外,也提供舉報專線22686751轉307,籲請民眾配合通報,共同監督作環保。
張皇珍強調,保麗龍餐杯具禁用政策,已透過媒體、電子看板、公有頻道等管道宣導,並函知相關業者及公(工)會轉知,環保局也派員到場輔導,不僅希望商店禁用保麗龍餐杯具,也盼能透過政策執行,讓市民自備環保杯具、實踐生活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