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偽卡 赴賣場盜刷轉賣
2006/02/26 06:00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女子謝蕎安涉嫌透過報紙分類廣告購買偽造信用卡,交給3名同夥在大賣場盜刷購物,彰化警方25日巡邏行經彰化市金馬路家樂福大賣場前時,發現該集團形跡可疑,經攔查發現車上載運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等大批贓物,訊畢,將4名嫌犯依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女子謝蕎安(40歲)涉嫌透過報紙分類廣告,向身分不詳男子以每一張5000元至12000元代價購買偽造信用卡,再將偽卡交給林伯輝(43歲)、葉吉祥(65歲),由許明忠(27歲)駕駛休旅車搭載該集團成員到大賣場,由林、葉負責盜刷購物,謝女再將刷卡所得的贓物轉賣獲利,林、葉則領取一成佣金。
該集團成員昨天抵達彰化市金馬路家樂福大賣場前,正準備犯案時,正巧彰化警分局泰和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發現形跡可疑,立即上前盤查,當場將謝女等4名成員逮獲,起出數位相機2台、筆記型電腦3台、錄放影機3台、液晶顯示器1台、洋酒6組、洋菸13條、服飾衣物及偽造信用卡3張。
警方調查,該集團盜刷偽卡已獲利20餘萬元,恐有多家賣場受害,訊畢,將謝女等4名嫌犯依組織犯罪、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