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隆公積金 議員促回饋
2011/05/27 06:0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欣隆天然氣公司用戶公積金尚有二億六千多萬元未執行,且限定使用項目,市議員認為不合理,要求市府公權力介入,直接回饋用戶,否則將移請監察院調查。
二億六千多萬元未執行
天然氣公司稅後盈餘超過裝置收入的百分之廿五以上,就要提撥用戶公積金,降低裝置收費,基隆欣隆天然氣公司從民國八十二年至八十八年提撥的公積金還有兩億六千多萬元未執行。
經濟部能源局核定,從九十七年開始,欣隆天然氣公司的用戶公積金,以換裝微電腦瓦斯表或更換表內管,每戶可回饋額度為二千八百八十元,但更換電腦瓦斯表的用戶每月要多負擔十六元,引起用戶諸多爭議與民怨。
市議員昨天討論欣隆瓦斯公司換裝電腦瓦斯表及公積金運用的方式,都義憤填膺,市議員指出,用戶公積金是瓦斯公司賺的超過法定盈餘的錢,都是用戶繳的,應該直接回饋給用戶才對。
限定公積金使用項目,如果用戶換裝機械式瓦斯表,就無法享受公積金回饋,換裝微電腦瓦斯表用戶增加收費更不合理,十年期滿後,所有費用都要轉嫁到用戶,把市民當搖錢樹。
市長張通榮表示,市府和議會態度一樣,將向經濟部能源局力爭,欣隆天然氣用戶公積金應該直接回饋給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