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噪音類別及權責機關
2010/03/22 06:00
●營建工程、工廠、營業場所、擴音設施或娛樂場所音量過大:環保機關,依噪音管制法,可處罰鍰3000至18萬元。
●婚喪、廟會等民俗活動擴音設備或燃放鞭炮:環保機關 ,依噪音管制法可處3000至3萬元 。
●車輛防盜器: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6000元罰款。
●動物吠叫、鄰近室內喧鬧: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6000元罰款。
●夜市人聲嘈雜或攤販叫賣: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6000元罰款。
●汽機車排氣管、裝置高音量喇叭或改裝噪音: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900至1800元。
(資料來源:雲林縣環保局/製表:記者黃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