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秋判刑 夫出馬選銅鑼鄉長
〔記者傅潮標、陳界良/苗栗報導〕銅鑼鄉民代表會前主席張正秋,被檢方起訴、指控在鄉長任內涉嫌貪污,以協議方式影響工程決標,讓特定廠商得標,苗栗地院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9月;張正秋上訴台中高分院與最高法院都被駁回,全案3審定讞。
丈夫謝其全 披掛上陣
原本表態參選下屆銅鑼鄉長的張正秋,因為要入監服刑,她昨天受訪說,將由從事水電工程業、沒有從政經驗的丈夫謝其全參選;她並說,早在擔任鄉民代表時就常借錢給包商應急,這件10年前的舊案也是如此,她強調清白、沒有A錢,服完刑後仍會繼續服務地方。
兩競選對手:全力以赴
已表態參選下屆銅鑼鄉長的前縣議員謝文俊說,不論對手是誰,他都要全力以赴;也要參選下屆鄉長的樟樹村長林貴金表示,不論是張正秋或謝其全參選,都不會影響他的選情。
補選主席 謝昌年出線
此外,張正秋因判刑定讞,日前已依地方制度法解職,銅鑼鄉民代表會剩下10席代表,昨天補選主席,謝昌年獲6票出線。
張正秋違採購法 將服刑
判決書指出,張正秋在民國88年12月的鄉長任內,銅鑼鄉公所辦理樟樹村長潭坑高架引道工程,預算金額為141萬7770元,建設課承辦人簽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擇定3家廠商比價。
張正秋批示由2家土木包工業與1家營造公司比價,公所人員將投標資料寄給前述廠商,通知88年12月29日公開比價。其中1家廠商有意承攬,與另2家業者協議陪標,開標前1天並打電話告知張正秋。
開標當天,張正秋出具面額15萬元的支票2張,提供給有意承攬的業者做為押標金,業者另準備1筆押標金參與投標,以符合3家競標的規定。
判決書指出,張正秋利用事先協議的方式使另外2家競標廠商不做價格上的競爭,開標結果,由這名有意承攬的業者以最低價141萬元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