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倒映擋風玻璃 肇事車賴不掉
2009/06/17 06:00
眼尖員警還騎士公道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13日發生汽、機車碰撞車禍,女騎士受傷送醫,事後雙方互指對方闖紅燈,各執一詞,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卻因鏡頭角度未拍攝到車禍時交通號誌,無以判定肇事過失責任,但警方不放棄,重複監看比對,眼尖發現交通號誌紅燈倒映在江女駕駛的汽車擋風玻璃,證明江女闖紅燈肇事,還給女騎士公道。
女子江玉玲13日駕車行經松竹路、同平巷口,與王姓女機車騎士發生碰撞,王女被撞倒地,滾落在汽車前輪,受傷送醫,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藍維德獲報到場處理車禍,2女互指對方闖紅燈。警方為了還原事故經過,調閱該路口數個監視器畫面都因鏡頭角度,只拍到碰撞過程,卻未拍攝到車禍時的交通號誌燈號,無法釐清車禍責任。
不過,藍員不放棄,重複比對該路數支監視器畫面,眼尖看到江女駕車經過路口時,該路口的紅燈倒映在其擋風玻璃,證明江女闖紅燈,間接還原車禍經過,江女闖紅燈才撞上機車。
江女原本矢口否認闖紅燈,直到藍員拿出監視器畫面,不但拍到江女座車的車牌撞上機車,後擋風玻璃也倒映出紅燈號誌,罪證確鑿,遂坦承闖紅燈,也還給被撞受傷的女機車騎士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