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強制第三人責任險
2008/06/25 06:00
汽車強制第三人責任險是柯媽媽所推動,是以駕駛人共同成立基金方式的強制險,以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賠償,目前醫療最高給付是20萬元、死亡是150萬元。
保險業者表示,依規定汽車強制第三人責任險的賠付,一定要與車禍有因果關係,申請人要舉證,但相驗屍體只是其中項目之一。
申請人可請警方及檢方提供資料佐證,當醫院或者檢方出具死亡證明書時,家屬可以提出主張死亡與車禍有關,但醫生及檢察官可視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接受。
律師嚴庚辰說,就此個案,就算死者轉院多次,但如果能取得原始的病歷表,證明死亡與車禍有關的話,家屬可要求醫師開死亡證明書時載明,以利請領保險金。
他表示,此案的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部份,檢方還在偵辦中,如有這部份的佐證,將更有利於申請強制險的理賠。(記者吳世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