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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追追追》拚連任涉買票 雲縣議員30萬交保

雲林查賄大動作,檢方查獲第三選區雲林縣議員女候選人涉賄,以30萬元交保。(記者廖淑玲攝)

雲林查賄大動作,檢方查獲第三選區雲林縣議員女候選人涉賄,以30萬元交保。(記者廖淑玲攝)

2018/11/22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查賄大動作,雲林縣第三選區尋求連任的蔡姓女縣議員候選人,被指透過王姓支持者及其蔡姓妯娌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行賄,檢方昨天收押王姓支持者,蔡姓候選人及其妯娌分別以卅萬元及十萬元交保;蔡姓候選人昨天發表聲明強調絕未賄選買票,也請檢調單位加速清查還她清白。

候選人否認買票

雲林地檢署偵辦賄選案,前天分別傳喚蔡姓候選人、王姓支持者及收受賄款選民等相關證人十三人到案,經訊問後認為王姓支持者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蔡姓女候選人及其蔡姓妯娌也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而獲交保,涉案選民到案後坦承收賄,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共四千五百元,訊後請回。

雲林地檢署指出,王姓支持者為使該女議員候選人順利當選,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五日間,以一票五百元為對價,向選民行賄買票,檢方以王姓支持者調查過程中還趁隙撕毀其手抄買票名冊,經調查官當場制止,複訊後以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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