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爆閃警示燈奏效 降低自撞、自摔率
2018/06/19 06:00
1至3月 事故比去年少23件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去年十二月間添購廿組充電紅藍爆閃警示燈,設置在事故較多的路段提醒用路人,有效讓今年一到三月間的汽機車自撞或自摔事故減少至五八四件、較去年同期少了廿三件。交通大隊長李建民說,爆閃警示燈已增至兩百組,希望能減少更多的自撞、自摔事故。
再添購180組爆閃警示燈
警方統計今年一到三月間,汽機車自撞、自摔事故共五八四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少了廿三件,李建民說,第一階段設置爆閃警示燈頗有成效,警方於第二階段又添購了一百八十組爆閃警示燈,桃園市總計增至兩百組。
擺放重要路口 有提醒作用
警方規劃了首階段的廿組爆閃警示燈,設置在車速過快、危險彎道、坡度高低起伏過大、夜間視線不明等路段。李建民說,爆閃警示燈對用路人有明顯的「提醒」作用,夜間擺放在重要路口時,能讓經過的用路人提高警覺並放慢車速,達到減少自撞、自摔事故的效果。
李建民說,去年汽機車自撞、自摔事故約為所有交通事故的八%、共二四六三件,其中撞上護欄護樁、號誌或標誌桿、交通島、路樹或電桿的事故為九九八件,佔自撞、自摔事故的四成。
具太陽能板充電功能
另外,LED太陽能充電紅藍爆閃警示燈,有別於傳統的移動充電式LED燈,可透過附設的太陽能板來接收太陽光以轉換為電力,李建民說,如此一來員警就不需為了充電,浪費時間載著爆閃警示燈往返派出所與設置路口間,既減少員警勤務也節能減碳,而警方巡邏時也會安排巡查各處爆閃警示燈設置點,一旦遇到故障或遭竊等狀況都能及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