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9之亂」忙翻員工 勞檢擬開罰
員工投訴連續加班超過13小時
〔記者許倬勛、謝武雄/桃園報導〕中華電信499資費促銷引發申辦潮,陸續傳出為了消化排隊人龍,員工被迫加班到凌晨,位於中壢區中山路的中華電信服務中心,就有多名員工向市議員投訴「光是九日、十日兩天,就連續加班逾十三小時」,還有人向勞動局喊話「可不可以來勞檢我們」;市府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昨針對中華電信服務中心、門市進行勞檢,初步發現龜山門市、桃園營運處門市,有工時一日超過十二小時情形,涉違反「勞基法」第卅二條第二項,依法可罰兩萬到一百萬元,如違法屬實將依法開罰。
此次三大電信推出499限時促銷方案,尤以中華電信申辦最為熱烈,第一線服務人員屢屢有超時加班至凌晨狀況,大喊「吃不消」;有員工向市議員王浩宇投訴「九日起每天都得加班,從上午八點連續工作到凌晨,門市晚上九點關門後,還得繼續消化當天的人潮,拖到凌晨一、二點才能下班,睡不滿五小時又要上班,兩天下來已連續加班逾十三小時」,員工說,週末加班情況只會更嚴重,簡直是「最黑暗的母親節」。
勞動局初步發現兩門市涉違法
員工抱怨,有的人忙到連吃飯時間都被剝奪,且499方案業務獎金極少,公司卻延長營業時間、強迫加班,「公司允諾會有加班費,卻沒說何時會給、如何計算」。
勞動局接獲檢舉後,昨派員抽檢龜山、桃園兩區的中華電信直營門市,要求業者調出促銷活動迄今的員工出勤紀錄表,初步發現龜山門市、桃園營運處門市,有工時一日超過十二小時情形,經確認門市人員分別為神腦國際、宏華國際公司所僱用的員工。
勞動局表示,會持續進行突擊檢查,並擴至台灣大哥大、遠傳等電信龍頭,近期會公布違反「勞基法」業者名單。
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每七天須有一天作為例假及一日作為休息日,若勞工於休息日出勤者,雇主應給付加班費,加班時數不得超過四小時,雇主延長勞工工時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天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應給予至少卅分鐘休息。
中華電信︰無加班至凌晨情形
勞動局表示,中華電信如依法給付員工加班費,前兩小時的出勤加班費須加成一又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為一又三分之二,若總上班時數逾十二小時,依法最高可罰兩萬到一百萬元,會視實際情節而定。
中華電信中壢服務中心管理師回應,工時均依「勞基法」規定,並無超時加班,有員工因促銷案延宕半小時至一小時下班,但絕無加班十三小時至凌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