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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犬貓不想養 中市設平台送養

    市府舉辦多次流浪犬認養活動,希望大家支持認養不棄養。(記者蔡淑媛攝)

    市府舉辦多次流浪犬認養活動,希望大家支持認養不棄養。(記者蔡淑媛攝)

    2017/03/10 06:0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立委林岱樺在主持《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協商時,提出飼主想放生要政府收容,引起爭議。不同於野生動物,台中市動保處架設送領養平台,並要求不想續養的飼主在六十天猶豫期內才能送動物之家,高達六成的飼主成功送養或繼續飼養,減少飼主放生棄養。

    有60天緩衝期 才能送動物之家

    為了減少犬貓棄養,動保處前年七月開始在官網架設「民眾寵物送領養佈告欄」,當有飼主無意續養寵物,要送進動物之家收容時,動保處會提供六十天緩衝期,請飼主帶回家考慮清楚,同時建議將犬貓資料放上送養佈告欄媒合,提供民眾領養。

    動保處:4成續養 媒合送養2成

    動保處發現,截至目前為止,放上送領養平台多達兩千三百九十八頭犬貓,成功送養有五百零三頭,成功媒合送養達兩成;四成則因捨不得寵物、覺得還是很可愛,或是再教育寵物減少飼養不便而繼續飼養;最後四成還是因多種原因,送進動物之家。

    動保處長林儒良指出,民眾寵物送領養佈告欄為開放平台,除了市民使用,也吸引外縣市貼文媒合,如屏科大或相關單位在工作犬退役或執行任務後提供認養,獲得不少迴響。但市民最後仍決定將寵物送往動物之家收容,依動保法須支付一千至三千元費用;任意棄養一旦查獲,將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去年已開罰近卅件。

    吸引外縣市貼文媒合 減少棄養

    林儒良說,飼主無意續養的原因大多是狗狗愛亂叫、會咬人,或是隨地大小便。在飼主送動物之家時,動保員會詢問原因並針對問題做教育,像是便溺問題,會提醒飼主在飯後帶狗狗出門散步,培養定時定點上廁所;另外,狗狗出門就狂叫,則能在出門前分散其注意力改善,飼主在嘗試後都有成效,減少飼養不便,重新接納愛犬。

    但也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飼主生重病無人照顧,或是搬家環境不適合飼養,還是小孩過敏等原因。林儒良提醒,愛動物就不要棄養,並支持認養,去年動保處收容四千一百頭,民眾認養逾三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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