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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守灌酸剝皮樹 環團轟制度殺樹

花蓮市民權四街一棵百年琉球松樹,去年九月遭人蓄意灌酸環狀剝皮。(資料照,記者王錦義攝)

花蓮市民權四街一棵百年琉球松樹,去年九月遭人蓄意灌酸環狀剝皮。(資料照,記者王錦義攝)

2017/02/16 06:00

解除列管 被批讓地主名正言順砍樹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民德一街、民權四街路口一棵百歲老琉球松,去年九月遭人蓄意灌酸環狀剝皮致死,縣府農業處及樹木保護委員會十三日才宣告搶救無效,依法解除列管,昨天就有工人砍樹整地,許多民眾更是罵聲一片,怒批縣府制度殺樹,蓄意殺死老樹竟讓地主成最大受益者。

憂破窗效應 環團:應修法保護老樹

包含地球公民基金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等多個花蓮環保公民團體也以「花蓮保護老樹聯盟」發出聲明,希望縣府修正「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增列「老樹若因人為蓄意傷害致死,老樹則應原址保存」以宣誓政府保護老樹的決心,並杜絕惡意傷害老樹的行為再次發生。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對老樹被蓄意破壞表示沉痛與遺憾,並嚴厲譴責不法人士危害老樹的行為,對於環團的修法訴求表示,若中央法規有相關的修正,加強保護私人土地上的列管老樹,地方政府樂於配合修正。

聲明指出,縣府解除列管,地主即可名正言順砍掉老樹,縱使縣政府宣誓傷害老樹將依法重罰,但對比縣府在本案僅裁罰十六萬元,而依其土地市價約三、四千萬,此案例終將成為最壞示範,後續產生的破窗效應會讓其他位於私人土地上的老樹面臨相同危險。因此希望未來若發生蓄意傷害老樹的行為,不但不能解除列管,更應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報請行政院農委會依法將老樹列為自然紀念物原地保存。

縣府:三度搶救仍枯死 依法解除列管

縣府農業處指出,去年案發後立即委請縣警察局協助緝凶,查到邱姓男子持硫酸潑灑老樹,縣府依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相關規定開罰十六萬元,並由警方移送法院裁罰,花蓮地方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拘留壹日;而去年三度邀請樹木保護專家救樹,今年一月九日第四次勘查,樹木枝葉雖已九成黃化,岌岌可危,農業處仍不放棄繼續搶救,但二月八日邀集樹委會組專案再次勘查,松樹已全株黃化枯死,沉痛決定依法解除列管;而否決移植計畫則是尊重樹保委員的專業決議。

地主:移植計畫縣府審核4次都拒絕

楊姓地主去年則喊冤認為是制度害了這棵樹,他當時說,是自己要蓋房子並沒有要賣地,所以準備百萬請非常專業的移樹公司,寫移植計畫平移五公尺,準備讓老樹跟新房子共存,但送縣府審核四次都被拒絕,就算是專業樹醫簽署保證存活的切結書還是被打槍,折騰了快四年還是不准,政府列管了老樹,又不准人民動私人財產,他認為這棵樹是官僚制度下的受害者。

這棵由花蓮縣政府列管編號二八八的老樹命運多舛,原本位於公有土地上,但土地被標售後,被圍籬圍起來,去年九月底發現遭人環狀剝皮且蓄意倒入硫酸企圖殺害,當時警方抓到邱姓男子辯稱是幫松樹除蟲。樹黨策略長潘翰聲昨也在臉書上諷刺說,殺害台灣私人地老樹標準SOP「先毒死,罰小錢,解除受保護樹木列管,砍除。」他認為,「應該要把土地開發許可權的審議,與樹木保護連結,才能防止一再有老樹被錢鬼所害。」也有網友成立「編號二八八老松之凶宅」的臉書粉絲頁悼念老松之死,同時標注打卡地點。

縣府農業處及樹木保護委員會十三日才依法解除百歲老琉球松列管,昨天就有工人砍樹整地。(記者王錦義翻攝)

縣府農業處及樹木保護委員會十三日才依法解除百歲老琉球松列管,昨天就有工人砍樹整地。(記者王錦義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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