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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徵地價稅32年 萬皇宮討回400萬

南區萬皇宮被超徵地價稅超過32年,在議員莊玉珠陪同出面下,呼籲市府主動清查退稅。(記者洪瑞琴攝)

南區萬皇宮被超徵地價稅超過32年,在議員莊玉珠陪同出面下,呼籲市府主動清查退稅。(記者洪瑞琴攝)

2017/01/25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民地遭劃設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法可免徵地價稅,但市府僅有公告,並未主動發文通知,一般地主不知道,可能因此被超徵,南區萬皇宮被超徵地價稅超過三十二年,幸好發現後申請,加計利息退回四百多萬元。

都發局解釋,一○四年就發現這種狀況,已展開行政清查作業,但自民國七十四年公告實施的南區(喜樹、灣裡地區)細部計畫,至今有上萬筆土地,相關作業繁複費時,這段期間並非完全沒有作為。財稅局也坦承,該區域內有疑慮的課稅資料高達二萬多筆尚待釐清。

萬皇宮主委蔡進添、常務監事蔡忠壽,昨在市議員莊玉珠陪同下出面陳情,一般民眾不清楚,通常接到稅單後都乖乖繳納,沒想到會被超徵,呼籲市府全面清查造冊,主動辦理退稅,以維護市民權益。

蔡忠壽指出,該廟有筆廟產二千三百五十九平方公尺,遭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兒用地,從民國七十四年至八十一年因屬田賦不用繳稅,八十一年之後則需課徵地價稅,原應為千分之六的稅率,卻僅有二百三十九平方公尺是千分之六稅率,其他都是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直到去年發現後向市府反映,才辦理退稅並加計利息,要回四百多萬元;一○五年度的地價稅,也從五○七萬元降為四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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