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化底渣 竹縣推回收再利用
2017/01/05 06:00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為解決新竹縣近期的垃圾隱憂,副縣長楊文科要求工務單位研究,用垃圾焚燒後的底渣做公共建設下層鋪用的可能性;縣長邱鏡淳也指示環保局研究除文創產品外,多找相關學者專家及預拌混凝土業者探討,落實底渣回收再利用。
縣府環保局表示,底渣除了能做環保水泥、道路等公共工程級配的基底,也可以做紐澤西護欄或消波塊等,鄉親擔憂底渣可能帶來污染,但這種再利用的方式,風險相對較低。
環保局長黃士漢說,目前委請苗栗縣一天代燒六十公噸垃圾,必須回收九公噸底渣,一年就有一千五百公噸的底渣要處理,已不是發展文創產品可以「消化」的。
他說,環保局近來連開三次會,邀請各鄉鎮市與預拌混凝土廠等業者,共商底渣再利用的可行辦法, 他說,底渣回收再利用在世界已有標準作業流程,須經過嚴格的檢驗才出得了焚化廠。
黃士漢表示,這些底渣掩埋做成鋪面時不得在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所以如果固化做成紐澤西護欄或消波塊,相對風險較低。
綠黨縣議員周江杰認為,後端回收再利用的市場機制沒有建立,導致影響分類、回收意願,很多塑膠類可回收物進到焚化爐,這些底渣一定會有戴奧辛和有毒重金屬,只是無法評估含量是否足以影響人體健康。
周江杰說,當務之急是儘速落實垃圾分類,且讓試俥中的塑膠裂解廠儘速上線,不然讓潛藏污染風險的底渣,經回收做成再生物,恐怕也沒人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