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有機農園 議員質疑賠錢開發
2016/12/28 06:00
縣府投資1億 權利金僅2900萬元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規劃開發「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已經開發六年,目前進入議約階段,縣議員詹琬蓁昨質疑,縣府投資一億元開發,但廠商繳給縣府的權利金僅兩千九百萬元,質疑縣府花錢讓得標農企業公司賺有機農業財,卻連開發經費都拿不回來;縣府農業處長林良懋說,有機農園專區開發後委託農企業經營,農企業至少要投資三億元建設相關設施,可帶動地方發展,應以公共建設角度來看效益,而非只用權利金。
林良懋強調,過去其他縣市有機農園專區,採各小農分散耕作,但有機農業成本極高,分散反難發展,本案得標農企業公司將投入大量資金在有機農業,包括露天區種植有機蔬菜、中藥草、玉米及水稻等,設施區種植有機草莓、小番茄等瓜果,產品多元,可顯現專區產銷優勢,也能帶動周邊有機產業發展。
農業處指業者還要花3億建設
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面積約四十五公頃,縣府向台糖承租六腳鄉蒜頭段九筆土地作為專區基地整地開發,專區委託單一廠商營運,廠商負擔權利金及租金;詹琬蓁認為,本案決標金額為兩千九百萬元,即廠商經營十七年需繳給縣府的權利金總額,但縣府投資一億元開發,只回收兩千九百萬元,根本是賠錢做生意。
詹質疑,得標農企業公司位於台北市,縣府委託外縣市公司在嘉義縣投入有機農業,縣內農民如何能受益?她建議應把土地分租給返鄉青農,提供創業基金來發展有機農業。
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李秋瑩說,投入有機農業需要人力,可為在地增加就業機會,而目前農業並不缺地,反常出現缺工情形,農家更常為購買昂貴農機具而苦惱,大型農企業到嘉義縣營運,投入大量農機設備,也可組成代耕隊,舒緩農業缺工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