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溫泉區範圍 民代促檢討
溫泉區外的奇立丹路附近飯店業者,地下有溫泉卻不能合法抽取。(記者林敬倫攝)
範圍外有溫泉區域 抽取不合法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礁溪鄉溫泉區業者、住戶可合法抽取溫泉,但縣議員林成功質疑,溫泉區範圍內部分地區沒有溫泉,但溫泉區範圍外受地下水管制區限制的部分區域有溫泉,卻不能合法抽取,這樣的劃設非常矛盾;縣府回應,未來會進行調查,針對溫泉區劃設範圍再作檢討。
礁溪鄉為避免地層下陷,原屬地下水管制區,區域內抽取泉水屬違法行為,民國九十九年縣府依據溫泉法,將礁溪都市計畫區內的地下水管制區解除,改劃設溫泉區,範圍約兩百七十七公頃;區內業者、住戶經縣府核准就能抽取溫泉,但受溫泉法規範,抽取有總量限制,且抽取的溫泉不能外賣。
然而溫泉區範圍外仍有很多地區有溫泉,但受地下水管制區限制,不能抽取泉水使用;林成功指出,礁溪奇立丹路附近地下有豐沛溫泉,住戶與飯店業者卻不能合法抽取,影響民眾權益,而溫泉區範圍內,部分地區並沒有溫泉卻納入,不知縣府當初劃設的依據是什麼?如果劃設錯誤或矛盾,縣府應該重新檢討。
礁溪鄉溫泉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李文欽也指出,溫泉區的劃設要針對有溫泉的地方才有意義,如果沒有溫泉的地方卻納入溫泉區,當地飯店業者的溫泉來源就會遭到質疑。
縣府:要考量會不會地層下陷
對此,縣府工務處長陳春錦回應,奇利丹路附近確實有溫泉,但因時空環境的不同,當初礁溪劃設溫泉區範圍時,因大部分飯店業者位於市區,所以只將礁溪都計區域納入溫泉區,未來是否將有溫泉的地區納入溫泉區範圍,還要考量當地若解除地下水管制,會不會造成地層下陷問題,此外,溫泉區範圍若擴大,是否要放寬溫泉總量管制,這些都要進一步檢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