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管理 環團建議滾動式增列
2016/09/03 06:00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昨天在台東縣政府舉辦「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草案」公聽會,地方質疑限縮在地民眾權益與發展,環保團體建議應滾動式加入保護範圍,營建署表示,聽取大家意見後,不合理的部分將會修正。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科長廖文弘說明,海岸管理法在民國一○四年二月四日公布施行後,內政部必須在明年二月四日前擬訂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訂出一、二級海岸保護區、海岸防護區,中央再依規定擬出一級保護計畫,地方政府擬出二級保護計畫。
他進一步指出,海岸保護區是指重要水產資源保育區、特殊景觀或珍貴稀有動物棲地,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地質法等相關規定,可先擬出一級海岸保護區範圍。
而海岸防護區則以管制有地層下陷、海岸侵蝕等潛在災害的區域為主。廖文弘指出,台東縣目前無一級海岸防護區,但包括卑南溪口至達仁鄉南田村,及新港溪口至八嗡嗡溪口為二級防護區範圍,另有特定區位內從事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的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必須經審查許可。
副縣長陳金虎指出,特定地區劃設範圍應排除都市計畫區內土地,發展與環保兼顧的雙贏策略,中央也應訂出協助地方發展的對策。東河鄉長陳式鴻、太麻里鄉長程正俊則認為,地方憂心一旦劃設,什麼都不能開發,連蓋房子都受影響,相關規定應該是「管大不管小」,管制一定程度的開發案,而不是拿小民開刀。
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長林義隆則說,台東縣列入一級保護區範圍不多,建議調整,且採滾動式處理,若持續調查發現值得保護的區域,就應該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