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桃園機場噪音防制費》只補助屋主 承租戶喊不公

2016/08/15 08:00

環局:對象是建築 給所有權人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機場為彌補周邊民宅噪音問題,提撥航空噪音補償金,分為噪音防制費與回饋金,其中的噪音防制費為補助防制區內建築所有權人進行住宅噪音防制改善,但有承租戶認為,應該補助實際受害者才對。對此,環保局說,噪音防制費補助的對象是「建築」,一般住宅修繕除非另訂契約,否則都是建築所有權人的責任,無法變更補助對象。

有承租戶說,大園區不少屋主將房子出租,自己並不住在噪音防制區內,但噪音防制費只補償屋主,屋主領了錢,卻沒進行噪音改善,實際居住的承租戶飽受噪音之害,卻沒有補償,應該改為補償實際居住者才對。

環保局解釋,補償金中的回饋金是用以補助設籍防制區內居民的健保與健康醫療等,承租戶若有設籍,就能獲得補助;但噪音防制費用作建築物噪音改善,一般而言,住宅修繕、改建都需經過建築所有權人同意,除非租賃契約有特殊規定,否則修繕、改建都是建築所有權人的責任,況且租客來來去去,因此無法補助承租戶。

環保局說,第四梯次一○五至一○六年補償金,五月起已寄發作業申請書,預計明年三月完成寄發,提醒防制區居民收到後再提出申請,減少臨櫃等待時間;第四梯次申請預計至明年底完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