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大生打手槍 噁男留手機被逮
2016/06/28 08:00
記得帶走沾體液衛生紙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尾隨女大生闖進出租套房,性侵不成恫嚇女大生幫他打手槍,陳男事後取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卻忘了帶走手機,警方循線揪出惡狼,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等罪合併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8個月,可上訴。
陳男去年9月間尾隨女大生進入出租套房公寓,強行推開房門將女大生壓制,欲脫去被害人衣褲性侵,女大生激烈反抗並大聲呼救,陳男怕引起大樓住戶注意,喝令被害人停止喊叫,轉而逼迫被害人幫他打手槍。
女大生擔心生命受到威脅,被迫為陳男手淫,陳男離開前,不忘將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拿走,卻將他的手機遺留在被害人門口鞋櫃上。
警方接到被害人報案後,很快就逮到這名惡狼,依強制猥褻及侵入住宅等罪將陳男送辦。
陳男應訊時竟說,他闖進女大生房內,只想和女大生聊天,是女大生拿手機敲打他,他才要求女大生幫他打手槍消消氣。檢方認為陳男行徑惡劣,造成被害人極大恐懼,且犯後態度欠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侵宅又猥褻被判4年8月
法官則認為陳男在被害人極力抗拒時,未施以更加嚴重的強暴手段,轉以較輕微方式脅迫被害人為其手淫,可見被告良知未泯,侵入住宅罪部份,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強制罪部份,判刑8個月;又犯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