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就舒服了? 他猥褻少女遭判刑、求償
2016/06/28 17:0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江男從事資源回收工作認識小美(化名),竟強搓對方乳頭、下體等處挨告,刑事被依強制猥褻判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也須賠給對方25萬台幣;但小美對於賠償金額不滿,再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要對方再賠55萬元。
全案今(28)天下午開庭,江男拄著拐杖出庭,小美則未到庭;他說,日前在高等法院出庭,已當庭賠給對方索賠的55萬台幣,法官得知後裁定日後再開,並將確認小美有無意願到庭。
刑事判決指,江男因從事資源回收工作認識小美祖母,當他得知當年僅16歲的小美有事要陳情,主動表明願意幫忙,並載對方到立法委員蔣乃辛住處繳交陳情信。當日江男再載小美回家,見對方想睡,竟萌生淫念,尾隨上樓,待對方熟睡後,強押上身,做出猥褻的前後擺動動作,如同性交。
江男不顧被他嚇醒的小美試圖阻擋,竟還強吻脖子、耳朵、嘴唇等處,甚至把對方內衣撥開,女方的胸部露出後,再親吻胸部、乳頭等處,同時也搓揉乳房;他也褪去女方外褲,將手伸入內褲,撫摸性器。誇張的是,江男孩對女方表示,「妳現在不舒服,等一下就舒服了」。
後因小美趁機拿到手機稱「你離開,否則將報警」,江男才悻悻然丟下100元;小美當下就回絕,並要江男帶走現金。全案因被害人的葉姓女老師發現她情況有異,一問才知受害經過,協助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