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自力更新 補助提高至630萬
七大行動方案執行細節 上路實施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推動防災型都更,昨天公布七大行動方案執行細節,即日起上路實施,為鼓勵民眾自力更新,修法降低申請門檻,市府與銀行、營造廠、建築經理公司簽署合作意向書,提供資金補助及媒合技術,提高都更誘因。
市長朱立倫指出,防災都更行動方案囊括三大面向,包括法令簡化、資金補助及建構技術媒合平台,降低都更成本,增加誘因、加快速度。他說,目前每年都更申請案僅個位數,成效有限,盼法令、資金及技術全面到位後,一年至少幾十件接受輔導。
推防災都更 市府資金、技術協助
城鄉局長邱敬斌說明,都更關鍵在於現住戶整合與政府資源協助,新北市在中央法令架構下,訂出最大彈性法規,包括簡化簡易都更程序、修訂容積移轉規定、優先取得防災道路與避難點,針對土壤液化高潛勢地區,申請都更門檻從屋齡三十年放寬至二十年,若都更後建築物結構安全達到高於一般法規標準,可獲三%至五%容積獎勵。
邱敬斌表示,自力更新補助經費從原本兩百八十萬元提高至六百三十萬元,整建維護耐震補強得以單棟建物提出申請,補助上限最高一千萬元;依據工務局房屋健檢結果,協助民眾辦理整建維護耐震補強或更新重建,高災害風險地區的建築物,由都市更新推動師優先蹲點輔導,已有三十三案接受輔導。
此外,市府建立都更產業媒合平台,目前有九家建築經理公司、五家營造廠與十一家銀行和市府簽署合作意向書,協助媒合自力更新社區,找尋資金及技術支援,減輕財務負擔。
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財務長謝明珍表示,新北市地價相對台北市低,建商認為都更利潤不夠,不願進駐,民眾自力更新常面臨資金不足問題,加上都更後管理費、房屋稅隨之調漲,許多普通小家庭寧可承受生命危險,繼續住在不安全的建物,導致都更推動困難。市府下修法令門檻,提供資金和技術協助,有助提升民眾參與都更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