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墾國有林地 最重關5年罰60萬
2016/06/14 06:00
〔記者朱則瑋/宜蘭報導〕縣內許多國有林地遭占用濫墾,種植檳榔等作物,甚至蓋房子,羅東林管處近年積極收回國有地,並和企業合作種植適合樹種;林管處表示,發現占用林地,會先限期改善,屢勸不聽將提起刑事訴訟,最高可求處五年以下徒刑及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少國有林地因位處偏遠,被民眾長期占用,亂砍林木或種植檳榔樹,導致山區土壤抓地力不足,生態被破壞,羅東林管處今年已收回二十.四八公頃土地。
羅東林管處表示,國有林地濫墾、濫建問題,除主動了解,也接受民眾舉發,發現濫墾會先要求回復林地原貌,否則將依森林法提起訴訟,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以及六十萬以下罰金,如果因濫墾導致土石流、地層下陷釀成災害,還將加重刑罰二分之一。
林管處指出,濫建行為人較易掌握,但濫墾行為人認定困難,無人會承認,林管處依法公告一個月,期限過後就會派人回復林地。
羅東林管處說,現在只剩一.三公頃遭濫墾的保安林地,被私自種植花生、蔬菜等作物,分布在頭城、壯圍海邊,將儘速清查完成收回程序,收回的土地將以招標或企業認養方式,栽種適合當地的樹種復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