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剴剴案悲劇重演! 保母訪視新指引預計5月上路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出,針對全日托保母照顧對象為3歲以下、出養童、發展遲緩兒」,及「照顧負荷過重、曾對孩子不當對待但不致違法」的居家托育人員,都將列入加強訪視對象,訪視頻率將由現行至少4次增為6次,預計5月正式上路。示意圖,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惡保母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引發全民怒火,衛福部檢討現行訪視機制並修訂「居家托育訪視指引」,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今(25日)指出,針對全日托保母照顧對象為3歲以下、出養童、發展遲緩兒」,及「照顧負荷過重、曾對孩子不當對待但不致違法」的居家托育人員,都將列入加強訪視對象,訪視頻率將由現行至少4次增為6次,預計5月正式上路。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昨天再次邀集專家學者、各縣市政府與民間團體討論訪視指引修訂方向,各方有高度共識,目前正在進行相關行政作業,預計4月底公布新版指引,最快5月1日起實施,新指引上路後也會安排相關訓練。
張美美指出,未來針對全日托保母照顧3歲以下孩童、發展遲緩兒童及家外安置兒童將列為加強訪視對象,此外保母若長期收滿3名兒童、負荷過重或3個月內曾有不當對待但不到違法的情況,同樣列入加強訪視對象,訪視頻率將從每年至少4次增加到6次。
張美美說,未來訪視將採不預約、安排不同時段訪視,以利在不同時段看到孩子,若發現孩子受照顧情形有疑慮,訪員需盡快安排再訪視,並與家長或其他社政人員橫向聯繫。
張美美指出,新指引的訪視原則不變,但增加對於不當對待風險的辨識,以及把照顧品質指標訂得更明確,因此新指引上路後,會持續加強訪視員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