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奴工條款 華航空服員嗆罷工
〔記者黃邦平、黃立翔/綜合報導〕上百名華航空服員昨天到勞動部前指控資方的責任制是「奴工條款」,還要求簽署約定書,且趁凌晨發簡訊通知,已有三分之二空服員表態拒簽。華航強調,空服員工作權益不變,也願檢視調整。勞動部指出,即使空服員適用責任制,就算工會點頭,也要個別員工簽字同意才算數。
工會:片面改報到處違法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華航宣稱二○○五年就與華航工會簽協議,但多項條文違法侵害員工權益,承諾的福利也從未履行,現在匆匆要員工簽同意書,空服員才會另組工會,已收集超過一千八百份華航空服員委託書,不排除發動罷工、癱瘓華航運作。
空服員工會副理事長洪蓓蒂說,華航不再是以前那個愛護員工的公司,機組員沒有足夠的休息,怨聲載道、苦不堪言;他們主張,除了越洋航線無法中途停靠的不可抗力,其餘航線應一律回歸勞基法工時規定,公司片面決定六月改到桃園報到應屬違法。
工時計算縮水 影響休時
空服員工會理事朱良駿舉例,現行工時計算是起飛前一百四十分鐘至落地後六十分鐘,新制縮減為起飛前九十分鐘至落地後卅分鐘,員工被壓榨了八十分鐘。以台北飛雪梨為例,原本工時十二小時四十分,超過十二小時,落地後可休廿四小時再飛,但新制卻是隔十二小時就要接著飛奧克蘭。
勞動部表示,若國際航線單一航段工時超過十二小時,可不受勞基法限制,但下次出勤至少應間隔廿四小時,組員每月正常工時不超過一七四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超過二二○小時。
華航解釋,簽署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後,空服員既有工作權益不會改變,若實施後確實發生休時等問題,願檢視調整。
華航:將檢視問題並調整
華航強調,六月一日起空服員改到桃園報到,仍會提供台北往返交通車,通勤時間不列入工時、和其他行業一樣,報離時間改為半小時,是依照民航局「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規定,已增加旅費津貼回饋,旅費仍依現行計算時間,原有航班預排休息時間、安排外站住房的航班都不變,休時計算方式已優於業界。
勞動部表示,勞雇雙方可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但不得損及勞工健康,且要個別員工簽字同意才算數,已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協助,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