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拆遷補助300萬/災戶質疑標準 賴神︰善用捐款

賴清德若各界對於維冠倒塌案的刑責太輕,可以推動修法。(記者吳俊鋒攝)
〔記者吳俊鋒/台南報導〕小年夜強震,造成台南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地上物拆遷補助金昨天發放,每位所有權人上限是三百萬元,許多受災戶質疑計算標準,但到場辦理請領者仍過半數。市長賴清德指出,已妥善運用捐款,力求做到最周全的照顧,任何問題都可再溝通。
昨天發放 半數來請領
根據統計,這次維冠金龍大樓受災房屋有一百零七戶,依「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以每坪單價五萬八千七百一十元計算,符合資格的具領人有一百一十七位,總金額為兩億四千零八十一萬兩千五百四十九元。
昨有六十二人請領,發放金額為一億三千兩百九十九萬零一百卅九元。未請領的,工務局予以保留,將待週日所有權人會議後,再協商辦理作業。
工務局解釋,補助款參酌戶籍謄本上的房屋面積,連同公共設施的持分也納入,補助地震災民房屋損害的部分。災民仍保有土地所有權,兩者相加,已幾乎等同不動產市值。
災戶仍保有土地所有權
賴清德說:「地上物拆遷補助並非保險理賠或官方賠償,而是對善款做最好的運用。比起九二一大地震,這次市府在照顧災民上做得更多。」
昨天的請領過程還算平和,但許多災民抱怨,市府提供的救濟或補助資訊並不透明,誤導外界以為他們已經「領很多了」,其實大家的生活還是很艱困。
災民嘆被誤解「領很多」
I棟十樓的廖姓住戶,房子、車子都已毀損,雖可領到逾兩百廿萬元,但連付房貸與車貸都不夠,目前在外租屋,人生一切從零開始。
F棟六樓的劉明賢夫婦一家四口全部罹難,房屋所有權人為妻子張佳淇,具領人為張的父母。張佳淇的父親張長發悲慟地說,女婿劉明賢當時已穿好制服、準備上班,還是來不及逃出。
另,建商與建築師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刑責最重才五年,引發議論。賴清德表示,可推動修法。
至於蓋章通過建案的公務員都沒究責,賴清德指出,檢察官已公開說明,當時的制度,責任是建築師、監造人與營造商,官員就中央要求的程序去審查,檢方已傳訊當事人,也做了不起訴理由的陳述。

維冠金龍大樓震災戶地上物拆遷補助金發放,不少人到場請領。(記者吳俊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