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建議 地質資料應註記在地籍謄本
2010/11/17 06:00
〔記者劉力仁、林毅璋/台北報導〕 地質法主要精神是讓民眾充分知道地質資訊,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建議主管機關將地質資料主動註記在「地籍謄本」中,土地買賣時,當事人可以清楚知道地質資訊。
林長茂也說,地質學是高深的學問,很多人看不懂,學校從小就應該有系統進行地質學教育。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則呼籲,地質法通過之後,幾個重大具爭議性的開發案,應該立即公布地質資料,譬如慈濟內湖園區預定地,一直被人質疑位於順向坡之中,應該立即公布地質資料供檢驗,還有蘇花改的環評雖然已經通過,但地質問題各界疑慮甚深,官方也應主動公布地質資料。
地調所所長林朝宗則呼籲,地調所的正式編制僅有五十餘人,雖然很多工作可以委外進行,但他仍建議,若要有效率的進行調查,地調所的編制人數應再提高才是,未來政府進行組織再造時,在「環境資源部」中,可適度提高人數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