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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涉圖利廣告商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廣告燈箱已將燈片翻面反白。(記者劉信德攝)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廣告燈箱已將燈片翻面反白。(記者劉信德攝)

2010/07/18 06:00

〔記者施曉光、李文儀、劉信德/綜合報導〕交通部長毛治國才期許桃園機場成為台灣皇冠上的珍珠,但昨天桃園機場再被踢爆疑似官員圖利廣告商的弊案,擔任「機場改善小組」成員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痛批,機場官員讓皇冠的珍珠蒙塵,「魔鬼藏在細節裡」。

羅淑蕾指出,第一航廈商業廣告合約從六月一日起暫停合約,停收權利金及電費,但修繕工程沒有動工,機場業務組包庇廣告承包商和剛公司從六月一日至七月中旬仍繼續刊登廣告,沒有繳交一個半月來總計八百多萬元的權利金,應立即清查有無圖利廠商,追究責任。

羅淑蕾進一步指出,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廣告商快易通公司與第一航廈的和剛公司,屬同一家廣告公司集團,快易通要求第二航廈從原有合約規定的廣告面積一百五十四平方公尺,擴充為三百二十三平方公尺,圖利意圖明顯。

羅淑蕾痛批,第二航廈形成快易通公司獨占局面,且依照廣告合約規定,廣告版面若未刊登部份,應該設置風景照,但官員卻袒護快易通公司刊登自家招攬廣告。

桃園航站指出,確實查到六月一日到廿一日廠商違規刊登廣告,已向廠商追討權利金。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未來將減少機場眾多小包制,改為大標案一次發包。

桃園航站副主任溫永松及業務組長徐乃新說,六月就發文要求業者補繳權利金,正在計算詳細金額,上週與和剛確認終止合約,和剛也願意補繳權利金。航站主任魏勝之說,有廣告主要求直接由和剛的履約保證金退還他們多繳的廣告費,但航站不能介入廠商糾紛。

至於第二航廈廣告問題,徐乃新說,擴大廣告是合約容許範圍,廣告只要刊登,業者就要繳錢;廣告價格依市場機制波動。

第二航廈已換上快易通公司的廣告。(記者劉信德攝)

第二航廈已換上快易通公司的廣告。(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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